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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佚名

第八十一章

[原文]

信言①不美,美言不信。善者②不辩③,辩者不善。知者不博④,博者不知。圣人不积⑤,既以为人己愈有⑥,既以与人己愈多⑦。天之道,利而不害⑧。圣人之道⑨,为而不争。

[译文]

真实可信的话不漂亮,漂亮的话不真实。善良的人不巧说,巧说的人不善良。真正有知识的人不卖弄,卖弄自己懂得多的人不是真有知识。圣人是不存占有之心的,而是尽力照顾别人,他自己也更为充足;他尽力给予别人,自己反而更丰富。自然的规律是让万事万物都得到好处,而不伤害它们。圣人的行为准则是,做什么事都不跟别人争夺。


[注释]

1、信言:真实可信的话。

2、善者:言语行为善良的人。

3、辩:巧辩、能说会道。

4、博:广博、渊博。

5、圣人不积:有道的人不自私,没有占有的欲望。

6、既以为人已愈有:已经把自己的一切用来帮助别人,自己反而更充实。

7、多:与“少”相对,此处意为“丰富”。

8、利而不害:使在万物得到好处而不伤害万物。

9、圣人之道:圣人的行为准则。


[引语]

本章是《道德经》的最后一章,应该是全书正式的结束语。本章采用了与九章、十章、十五章、二十章、三十三章、四十五章、六十四章、七十六章相类似的格言警句的形式,前三句讲人生的主旨,后两句讲治世的要义。本章的格言,可以作为人类行为的最高准则,例如信实、讷言、专精、利民而不争。人生的最高境界是真、善、美的结合,而以真为核心。本章含有朴素的辩证法思想,是评判人类行为的道德标准。


[评析]

本章一开头提出了三对范畴:信与美;善与辩;知与博,这实际上是真假、美丑、善恶的问题。老子试图说明某些事物的表面现象和其实质往往并不一致。这之中包含有丰富的辩证法思想,是评判人类行为的道德标准。按照这三条原则,以“信言”、“善行”、“真知”来要求自己,作到真、善、美在自身的和谐。按照老子的思想,就是重归于“朴”,回到没有受到伪诈、智巧、争斗等世俗的污染之本性。张松如说:“世界上的事物多种多样,社会现象更是十分复杂,如果单单认定‘信言’都是不美的,‘美言’都是不信的;‘知者’都是不博的,‘博者’都是不知的,这就片面了。不能说世界上真、善、美的事物永远不能统一,而只能互相排斥。只知其一,不知其二,那就不免始于辩证法而终于形而上学。”对此,我们倒认为,没有必要从字面上苛求老子,否则就会偏离或曲解老子的原意。其实,在日常生活中,人们也往往这么说:“忠言逆耳”、“良药苦口”。听到这些话后,大概很少有人去钻牛角尖,反问:难道忠言都是逆耳的吗?难道良药都是苦口的吗?所以,老子的这些警句并不存在绝对化的问题。 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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