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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佚名

守权第六

守,古代指守城。守权,即是守城的谋略。本篇论述了守城的三个原则:一是守城要守城郊外围要地,所谓“进不郭圉,退不亭障,以御战,非善者也”。二是守城的方法:“守者,不失其险也”。“城一丈十人守之”,“出者不守,守者不出”(守备部队与突击部队分开)。要求城壕深,城墙厚,人力充实,粮草充足,弩矢坚强,矛戟相称。三是“有必救之兵者,则有必守之城,无必救之兵者,则无必守之城”,“救必开之,守必出之”,反对单纯防御。

32、凡守者,进不郭圉,退不亭障,以御战,非善者也。豪杰雄俊,坚甲利兵,劲弩强矢,尽在郭中,乃收窖廪,毁拆而入保,令客气十百倍而主之气不半焉,敌攻者伤之甚也。然而世将弗能知。

【译文】
凡是守城的军队,不在外城迎击敌人,不固守城郊险要据点,这样来进行防御战斗,不是好的办法。因为,把英雄豪杰,精锐部队,优良兵器,都集中在城内,并且收集城外的存粮,拆毁城外的房后,使民众统统退保城垣,这样就会使攻者气焰嚣张,而守者士气低落,一旦遭敌进攻,守军就会受到很大损伤。但是一般庸将却不懂得这个道理。

33、夫守者,不失险者也。守法,城一丈十人守之,工食不与焉。出者不守,守者不出。一而当十,十而当百,百而当千,千而当万。故为城郭者,非妄费于民聚土壤也,诚为守也。千丈之城则万人之守,池深而广,城坚而厚,士民备,新食给,弩坚矢强,矛戟称之。此守法也。

【译文】
防守的军队绝不能放弃险要的地形,守城的方法,城墙每一丈,需要十人防守,勤杂人员还不计算在内。出击部队不担任守备,守备部队不担任出击。守城一人可当敌十人,十人可当敌百人,百人可当敌千人,千人可当敌万人。所以建筑城郭,并不是耗费民力去堆土玩,实际是为了加强防御。通常千丈之城需要万人防守,同时要求城壕深而宽,城墙坚而厚,人力充足,柴粮丰富;弓矢坚强,矛戟也同样锋利。这就是守城的方法。

34、攻者不下十余万之众,其有必救之军者,则有必守之城;无必救之军者,则无必守之城。若彼城坚而救诚,则愚夫蠢妇无不蔽城尽资血城者。期年之城,守余于攻者,救余于守者。若彼城坚而救不诚,则愚夫蠢妇无不守陴而泣下,此人之常情也,遂发其窖廪救抚,则亦不能止矣。必鼓其豪杰雄俊,坚甲利兵、劲弩强矢并于前,么麽毁瘠者并于后。

【译文】
敌人使用十万以上的兵力进攻城市时,守城的军队如果有可靠的援军,城市就一定能守得住,如果没有可靠的援军,城市就不一定能守住。如果防者城垣坚固,又有可靠的援军,那么,民众就没有不竭尽全力守城的。要想坚守一年的城市,必须守军足以抵抗进攻的敌人,援军足以支援防守的军队。如果城垣坚固但没有可靠的提军,那么,民众就没有不守着城垛而悲伤的,这是人之常情,即使散发财物和粮食来安抚他们,也不能消除这种悲观情绪。[在这样的情况下],必须勉励豪杰英雄率领精锐部队,使用优良武器,奋力战斗于前,使老幼残弱者并力支援于后,[才有希望坚持下去打开局面]。

35、十万之军顿于城下,救必开之,守必出之,据要塞。但救其后,无绝其粮道,中外相应,此救而示之不诚,则倒敌而待之者也。后其壮,前其老,彼敌无前,守不得而止矣。此夺权之谓也。

【译文】
敌人十万大军兵临城下,援军必须能打开重围,守军也必须能乘机出去,抢占要点。援军也可以只在守军的后方打开一条通路,使军的粮道不被切断,并与守军互相策应,这是为了表示救援不积极用以迷惑敌人,等待有利战机。[敌人为了对付援军],只好把精部队撤到后方控制起来,而把战斗力差的部队配置在攻城前线,这样敌人攻城,就不可能有进展,而守军也可以出去了。这就是守城的权变。 [下一章>>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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